农民日报消息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街道办事处潘庄村村民反映,该村二组一块被占用的土地存在争议,两年多来他们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是现在这块土地上却建起了6层楼房。与潘庄村村委会仅一路之隔的东面有一处工地,门口的牌子上写着施工项目的名称:南阳市电子职业高中教学楼。院中一座六层建筑的主体已经落成,院内堆放着水泥、钢管等建材。
据潘庄村二组村民介绍,学校所占的这块土地的使用权至今还未确定。这个学校所占土地原为他们组的耕地。1996年潘庄村委以兴建南阳市卧龙区精细化工厂、南阳市卧龙医药化工厂为由申请自征用地,并承诺工厂建成后录用二组村民当工人,但土地征用后一直荒芜,1999年二组又将这块地分给了各户耕种。2004年2月,潘庄村委、化工厂与南阳电子职业高中达成联合办学协议,潘庄村委、化工厂以这块土地的使用权作价入股。2005年1月电子职业高中在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开始兴建,村民对该土地使用权变更以及占地安置问题意见很大,多次向市、区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在此过程中,市政府于2005年9月1日为没有取得企业资格的南阳市卧龙区精细化工厂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
潘庄二组村民在多次向政府反映这宗土地问题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市政府为南阳市卧龙区精细化工厂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6月10日南阳中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南阳市卧龙区精细化工厂未成立,也不存在,南阳市政府为精细化工厂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属于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判决撤销市政府颁发的(2005)第0256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2006年11月15日,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
“从向上级反映情况到去年11月法院最终判决,历经两年多时间,可是我们这边反映情况、打官司,那边学校仍在施工建楼,村民们没办法只好去阻止他们,为此双方闹得不可开交,但教学楼还是眼睁睁地建了起来。”潘庄二组村民说。
我国《土地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那么,这宗存在争议的土地上为何能建起6层楼房呢?
据村民反映,法院判决生效后,南阳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曾在潘庄村张贴了公告,要求电子职业高中和潘庄村委立即停止在这宗土地上的建设行为,维持土地原状。但是公告粘贴前后,电子职业高中从没有停止施工建设,也没任何单位来阻止其施工。
“建电子高中,校方有合法的征地和规划建设的手续,办事处就应该支持人家的建设。至于土地纠纷问题,由土地部门按照程序依法处理,办事处无权处理。”卧龙区卧龙街道办事处张主任说。
卧龙区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局负责人称,从1997年以后该村土地属于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中心城区内的土地管理由市级国土资源局管辖。南阳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郭科长说,接到省高院的判决后已经撤销了南阳精细化工厂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对于现在电子职高在存在争议的土地上进行建设的行为,由土地执法监察大队负责。
“现在学校楼已经盖起来了,土地还没有最后确权,拿着法院的判决我们该怎么办?”潘庄二组村民很迷茫。
责编:郭睿
|